
律政書記可算是比較罕見的公務員職位,最低只要完成中五學歷,主要職責是審查法援申請、進行訴訟及監察受助個案。月薪港幣21,340元 - 53,500元起!究竟這個職位有甚麼入職條件呢?
主要職責:
(a) 主要協助法律援助律師審查法援申請、進行訴訟及監察受助個案、處理清盤破產、訟費核算、遺產及執行法庭裁決等工作;
(b) 負責所有涉及刑事、民事訴訟的文書工作。
(c) 律政書記也會按職務所需而被派赴香港以外的地方工作。
入職條件: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有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i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
(iv) 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截止申請日期:2022年5月27日
查詢電話:2867 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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