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必須:
(a) 已完成中四學業,其中修讀科目應包括數學,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具備相當於中四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註(1)-(3)];
(c) 中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15字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20字,並具備一般商業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註(4)];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5)]。。
主要職責:
文書助理主要執行與下列一項或多項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責,其中可能涉及單一或多個範疇的職務:
(a) 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
(b) 人事;
(c) 財務及會計;
(d) 顧客服務;
(e) 發牌及註冊;
(f) 統計職務;
(g) 資訊科技支援服務;
(h) 其他部門支援服務。
(i) 文書助理會被派往本港各區的政府辦事處工作,在執行職務時須應用資訊科技;
(j) 可能須不定時或輪班工作,
(k) 穿着制服當值。
截止申請日期: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
查詢電話:2594 6622 或 2594 6624
想了解更多招聘詳情,可直接到以下政府招聘網頁查詢:https://bitly.ws/YF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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