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2016年11月正式推出科技券,旨在支援本地企業和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及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隨著時光推移,這項資助計劃在2020年4月經歷了一次重要調整,包括資助比例由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而資助上限也由港幣40萬元增加至60萬元。
這項資助計劃對於企業和IT公司而言是一個極好的支援,它不但能夠幫助中小企進行升級轉型,還能夠協助IT公司度過經濟不景氣的困境。然而,任何好事都可能被濫用,有些IT害群之馬便想利用這個資助方案詐騙政府。
筆者身邊就有真實個案:我有一位朋友的公司是典型的中小企業,她希望透過互聯網來擴展業務,由於其業務較為複雜,市場上缺乏適用的套裝軟件,而客製化軟件又過於昂貴,但有了科技券的支持,她就能實現大計,於是便積極在網上尋找有參與科技券計劃的IT公司。
結果她揀選了一家IT公司合作,但很不幸地,該公司完全沒有按照要求完成項目。當該公司拿到這個項目並取得前期款項後,前後只兩次與我朋友公司洽談項目內容,之後就消失了。每當朋友追問項目進度時,對方總是敷衍推搪、交不出方案來。
直到科技券的最後期限臨近,對方才突然現身,卻竟直言「無法完成項目」,建議用一套現成軟件來當作交貨,讓朋友可向政府領取資助款項。我朋友當時極為憤怒,想到自己已支付前期款項,但仍果斷地回應道:「你這是想串同我欺騙政府!」該IT敗類即時離去,並嘴硬地聲稱:「就當我甚麼也沒有講過。」
該如何避免這種事情發生呢?我認為,中小企在推行這類項目時,宜任用一位項目經理,即使是兼職的也可。項目經理職能如下:
1.制定項目需求:項目經理負責明確制定項目的需求,確保所有相關方都理解並同意。
2.選擇項目承辦商:負責篩選並選擇合適的項目承辦商,確保其具有實力和誠信。
3.擔任企業和承辦商的橋樑:作為雙方的聯繫橋樑,確保信息流通順暢,溝通無誤。
4.編寫合約條款:負責起草合約條款,包括付款形式、交貨期限、罰則等,以保障雙方權益。
5.監察項目進度:持續監察項目的實際進度,確保按計劃推進。
6.監察項目需求是否完成:確保項目的所有需求都得到滿足,防止出現遺漏或不符合預期的情況。
引入項目經理一職有助中小企更好地利用科技券資助計劃,同時避免遇到不誠實的IT公司。在此,筆者也想奉勸大家,一旦遇到心懷不軌的公司,想利用閣下公司項目一同欺騙政府資助的話,絕對不能同流合污,因那是知法犯法的行為,有關當局已採取嚴厲調查與執法,切勿以身試法,斷送自己和公司的大好前途。
文:謝小江(Nelson)
Million Tech萬碧發展有限公司創辦人
萬碧發展有限公司於1987年成立,為香港第一代資訊及科技初創企業,憑藉創新的商業頭腦,令公司成為自動識別行業的市場領導者。Nelson積累了30多年的經驗,與時並進,近年研發標籤機械人,為業界提供自動化印貼標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