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文提及地產代理在社會上的角色仍需繼續努力,還要補充一些功能,才能得到社會的尊重!
筆者認為不需要標奇立異的口號,地產代理如能進一步落實做好「誠信」,便是一個信任價值(value)!當你重視value多於佣金的時候,便有了被人信任的基礎!
我常說:「你可以放棄的生意才是屬於你的生意,否則你只是生意的奴隸!」從商是生意至上、客戶至上,那甚麼情況下才會拒絕呢?就是違反原則的事,或傷害「老本」之作,我們就要「say no」!
例如樓花項目,有強大的潛規則,在整個成交過程中不容易平衡小買家的利益,所以我們寧願放棄爭取樓花市場的主導地位,堅持服務二手住宅物業為主,然後再將需要樓花的客戶「射」去樓花售樓部成交!這樣買家會有更完整準確的購買物業體驗,而發展商亦樂意接受我們由二手「射」過去的額外客源,許多時更容易幫助買家找到更理想的單位,是一個很好的平衡!
經過歷練和時間的考驗,公眾對我公司的評價便會確立,縱使這些評價許多時未必對自己公平,甚至可能會被同行抹黑,但都不要害怕,繼續堅持原則走下去,就讓社會欠你一個公道。而即使在正面評價被「打折扣」下,仍足以令我們立足於行業!
除了做好本分累積口碑外,做好市場定位以保護客戶在利益上的平衡,還有一個我們非常重視、而可贏取公眾信任的原則,就是「做好市場證人」!
市場證人是地產代理一個職責和崗位,也是公眾十分需要的,大家需在市場最前線的地產代理說老實話,但較多的地產代理長期令人失望,我則認為這是行業最重要的價值,地產代理業如果想「爭氣」,就應該在這方面下功夫!而且大公司亦不可能在擔當誠實的市場證人上取得特別優勢,這方面大家是公平的,不論大、中、小地產代理,也需要在長時間不斷印證下,才得到實質存在的「誠信分數」!
因此,自吹自擂沒有用,時間會證明一切,筆者就是這樣自求我道、走一條艱難卻心安理得的路!
文:汪敦敬, MH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前會長(2005-2011)及榮譽會長暨祥益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總裁,從事地產代理業30年以上,撰寫樓市評論文章廿多年,於09年金融海嘯後認為市場會出現新的秩序及邏輯,主力撰寫有關新常態(new normal)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