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打工仔工作得快樂嗎?工作佔據我們人生的三分之一時間,如果每天工作都帶來「痛苦」,相信對打工仔的精神健康是一大負擔。但有時候要轉換新的工作環境也不容易,所以懂得於生活中尋找快樂、讓每天生活從「痛苦」變成「辛苦」,亦是照顧自己精神健康的方法之一。
正向心理學家馬丁.沙利文博士(Martin Seligman)經過多年研究,提出一條「快樂方程式」。原來,快樂與否是取決於我們的選擇:
快樂指數=個性(天生的快樂幅度)50%+環境因素10%+自主活動(思想、行動及態度)40%
可見快樂指數當中有四成因素取決於我們的自主活動,至於我們如何選擇,可參考馬丁.沙利文博士於《真實的快樂》一書中所提出的「真正快樂」,他指出「真正快樂生活」分為3種,分別是「愉快」、「投入」及「有意義」的生活。
愉快、投入、有意義的生活
「愉快的生活」指日常吃到美食、體驗刺激時等的感覺,可讓你在當下一刻感到快樂。「投入的生活」指你投入生活中,可全情專注於工作或某件事情中,快樂不知時日過,並從中獲得滿足感,例如你喜歡打籃球,訂下目標每星期抽空練習,當投入完成目標時,練習過程雖然辛苦,但你會從中獲得強烈的滿足感。
「有意義的生活」是進行一些你認為具意義和價值的工作,例如參與義工活動、服務有需要的人,令你感到快樂和滿足之餘,亦能感受到生命的意義和價值。
將工作變成志業
套用於工作上,假如你可以找到一個方式,在工作上常常發揮個人長處,那麼你的工作便會慢慢成為你的志業。關鍵不是在於找到「對的工作」,而是在於如何找到一份你可以把它轉化成「對的工作」。
你亦可嘗試在日常生活中尋找屬於你的愉快、投入或意義,例如每星期為自己設計一個「美麗的一天」,一整天只做一些讓自己開心的事,或是建立一種興趣,讓自己全情投入、從中獲得滿足感,甚至令你覺得有意義。
獲得愉快的感覺不難,而快樂的生活在於你如何選擇。
文:梁家進
香港心理衞生會教育主任、註冊社工